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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群書治要360》第一冊 第269集|治理國家的重要先後次序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一冊,第四單元「為政」,十二、「法律」。
【二六九、先仁而後法,先教而後刑,是治之先後者也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五十,《袁子正書》。
『先仁而後法』,這一條講法律的實施有先後的秩序,首先實行仁義道德的教育,大家不能接受、不能遵守去犯法,才用法令來規範。『先教而後刑』,「教」就是教化、教導、教育先進行教化,教了他明知故犯,然後他犯法了,才用刑法來判刑,這「先教而後刑」,『是治之先後者也』。「這是治理國家的重要先後次序」,所以次序不能顛倒,而現在是沒有仁義道德的教化,所以連秩序也談不上,純粹只是使用法律。現在國家沒有辦教育,沒有仁義道德的教育,只有科學知識的這種傳授學習,沒有教做人做事這些道理,所以對仁義道德都不懂,違規、犯法就直接用法律來處罰,但是這個不是根本,治標不治本,法律定得愈多,犯法的人愈多、案件愈多,辦不完的。所以沒有掌握住根本的次序,犯罪率只是會愈來愈高,年齡層愈來愈下降,現在整個世界就是這樣的一個趨勢,導致整個世界動亂不安。所以為政,使用法律必須先有仁義道德的教育,實施仁義道德,他接受這個教育了,明知故犯,再用法律來處罰,這才是治理國家很重要的先後秩序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